通知公告

绵阳市林业局微信公众平台技术服务单位询价公告

2024-02-26 作者:林业局管理员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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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野保、资源等重点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升绵阳林业公众号水平、扩大绵阳林业影响力,现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绵阳市林业局采购制度》及《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内容运营违规外包专项工作的通知》(绵网办发〔2021〕41号),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主流新媒体主流新闻网站询价,确定运营方与我局签订合同,开展“绵阳林业”微信公众平台技术服务(合同期限为两年,服务1年后,经单位评估服务认定的,继续履行服务合同,如反映1年后终止服务合同,费用1年1付)。

一、采购人:绵阳市林业局

二、询价项目:绵阳市林业局微信公众平台技术服务单位询价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经费

、服务内容:

1、信息发布。负责对绵阳林业日常信息的编辑排版、推送以及运营、粉丝数量监测、留言回复、群众意见等工作。

2、系列策划。根据市林业局工作职能,和林业局相关人员提前商定,负责策划制作反映林业局履职特点的系列报道,经市林业局审核后发布。

3、栏目维护。负责对现有栏目进行定期维护,及时补充新信息,并根据需要,适时对栏目进行改造,提升栏目吸引力和实用性。

4、互动活动。负责定期配合林业局做好线上推广活动。

5、数据分析。定期或不定期为市林业提供数据分析,为进一步做好公众号运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报价单位必须具备的资料条件

1.资格证明材料

1)报价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工商更新后最新版本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明其为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价的无需提供);

3)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携带参加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报价单位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申请人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报价单位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

7)报价单位是否存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记录及次数的声明(格式自拟,失信行为已受到法律、行政法规处罚的不在此列);

8)具有项目制作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2.技术、服务响应文件内容

1)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2)承诺函

3)报价函

4)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5)服务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承诺

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与下一程序的评选。

七、评选标准和办法

评选标准: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进行。项目总费用投标控制价为5万元,超出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报价人根据自身企业综合实力进行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报价。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从相同报价的报价人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询价办法:为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市林业局相关人员组成询价小组,局机关纪委监督(邱玲玲、周忠莉、刘睿、吴强、陈英),评定并选择该项目中标候选人

八、报名和评标时间、地点

1.时间:将询价响应文件、邀请函与其它资料装袋密封,开标前10分钟,送达开标现场逾期送达不予接收,不参与报价

20243月510:00,现场开封评标。

2.地点:绵阳市林业局302会议室。

九、中选通知书的发放

业主单位当场向宣布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十、费用的支付

费用的支付及其他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绵阳市林业局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绵阳市林业局

址:四川省绵阳市涪滨路北段3号

编:621000

联系人:周女士

话:233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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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林业局微信公众平台技术服务项目(询价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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