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解读:绵阳市林长令(第3号)

2023-11-14 作者:林业局管理员 来源: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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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作出了:“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的重要指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近日,经市林长签发,市林长制办公室发布了绵阳市第三号林长令——《关于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9月19日,四川省总林长王晓晖、黄强签发第3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长坚决扛起古树名木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大力弘扬古树名木生态文化价值,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主要内容

第三号林长令主要包括了加强思想认识、压紧管理责任、建立保护机制、落实日常管护、完善管护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加强思想认识方面,林长令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保护古树名木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主动肩负起保护管理古树名木的责任担当,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举措,务求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

压紧管理责任方面,林长令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领导,市、县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和协调,公安、林草、住建、财政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要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纳入林长巡林和林长制督导考核范围,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及时发现解决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建立管理机制方面,林长令要求,要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的协同联动机制。创新“林长+”等模式,探索推行古树名木离任交接制度,将古树名木数量、生长情况等纳入领导离任交接和审计范畴。积极引进古树保护人才,加强古树保护专业技能人员培养。全方位拓宽资金渠道,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将古树名木的资源普查、认定、抢救、养护、宣传、科研等经费列入同级预算。

保护管理方式方面,林长令强调,要全面推进“一树一档”“一树一策”,加强古树名木问题排查整改,持续推进濒危、衰弱古树抢救复壮,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移植、采伐、毁坏、售卖古树名木以及破坏古树名木生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构)筑物,对发现的濒危古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治方案,及时落实救治经费,确保抢救成效。

完善日常巡护方面,林长令提出,要健全完善村级“一长两员”工作职责,把古树名木生长状况作为护林员、监管员的日常巡护监管的重点内容。强化护林员“三护两防一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各类可能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行为。各级林长办要加强古树名木日常巡护工作,对巡护网格内发生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而没有及时发现报告的护林员,要及时予以约谈或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保护宣传力度方面,林长令要求,要积极开展古树名木认养活动,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的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适时开展古树摄影赛(展)、古树评选等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讲好古树名木故事。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依托古树资源建设一批以林长制为主题的古树小微公园,让市民切身感受古树之美和古树保护带来的生态红利,让保护古树名木成为全社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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